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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05-8719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4-10 10:48
名 称: 盘龙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推进工作方案
文号: 盘政办通〔2024〕14号 关键字:

盘龙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推进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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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 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切实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优质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共享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受教育机会、过程、结果更加公平。力争2024年顺利迎接省、市督导评估,2025年顺利通过国家实地核查,成功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部署,有序实施

立足长远和有序,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合理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和教育发展现状,建立健全发展监测机制,跟踪发展短板,以解决存在问题为导向,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高效落实。

(二)聚焦导向,立足实际

立足实际,聚焦国家评估导向,以深入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统筹考虑城建设与发展、生育政策全面放开及人口数量变化趋势,制定适宜学校实际的具体发展举措,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分挖潜校内外资源,确保推进工作符合实情、达到要求、取得实效。

(三)坚定目标,发展特色

立足目标和特色,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当前教育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梳理问题短板,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化难为易,确保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在学校建设中,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塑造鲜明独特的学校形象。

(四)围绕重点,全面提高

立足重点和整体,加大力度做好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师资培训工作,做好教育技术装备建、配、管、用的指导帮扶工作,纵深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学校成长共同体的优势,全面带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检自查,宣传发动(20241—20242月)

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地区在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第二阶段:纵深发力,全面创建(20243—20245月)

召开全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对照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共32项指标进行创建工作业务培训,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摸排,清家底明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一校一策推进整改措施。各部门加强工作协商和联动,各学校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巩固工作成效,聚焦发展短板,寻求解决途径,力争5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并按照要求积极做好迎检台账资料的收集、梳理和归档等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申报,迎接省市评估(20246—202412月)

制定迎检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组织人员开展模拟评估,进一步诊断把脉,针对存在问题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切实做好市级复核(约20246月)和省级评估(约202410月)的迎检工作。

第四阶段:及时整改,迎接国家实地核查20251长期)

分别在省、市两级评估后,根据评估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查缺补漏、落实行动,巩固评估成效,进一步完善迎检工作,力争顺利通过国家实地核查。同时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监测制度,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

五、组织领导

1.成立盘龙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实施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长:高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蒋晓庆 区政府副区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长: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由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的分管领导;区委编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体育局、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城改局、区税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档案、盘龙消防救援大队、世博消防救援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负责统筹协调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大事项,对创建工作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定期召开职能部门工作联动推进会议,了解创建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教育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职责,以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主要工作抓手,切实履行好教育职责。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体育局并成立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教育体育局各副局长担任。工作小组组员为区教育体育局各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工作小组职责为:具体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有关事项,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的监管和指导,与有关部门及时协调沟通,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为:

区纪委区监委:负责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区委办公室:负责做好区委召开的有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和督促做好全面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协助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相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大力宣传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在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民尊师重教、全社会支教兴教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区检察院:依法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配合做好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区委编办:按照有关规定核算、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编制总量,切实做好教职工出编入编工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团区委: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及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会同教育体育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发展学生团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维权工作。

区妇联: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的关心、关爱工作;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女学生及女教师的维权工作。

区残联: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残疾学生就学、资 助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实地核查专家组的接待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前期准备、整改、迎检等工作;做好学校的管理工作;整合优化、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评价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区发改局:负责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区科工信局: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教育网络、教育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负责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与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开展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籍比对工作;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区教育体育局通报有关信息。

区民宗局:负责支持、指导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宣传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严格落实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区民政局:牵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

区司法局:负责协助区教育体育系统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社会、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法治宣传教育。

区财政局:负责依法确保教育投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加大统筹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仪器设备配置等。

区人社局:积极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教师招聘补充、交流轮岗等工作;依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及教职工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职称(职务)评聘等相关政策;加大对用人单位违规使用童工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学校用地供给工作,依法保障学校建设用地。

区住建局:配合做好学校建设规划,按职责做好学校项目工程前期、建设、质监、验收等相关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学校用好文化教育资源,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支撑工作。积极协助区教育体育局与学校充分挖掘和使用校园周边的校外培训机构、社区教育场地、图书馆、博物馆等各方面社会教育体育资源。

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学校卫生、健康、疾病预防、疫情防控等指导、监管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应急、消防、防灾等指导、监管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学校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加强对重大教育项目经费的专项审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学校食品、药品及校外培训机构等监督管理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教育体育部门做好教育各类数据填报工作,并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普查等方面的统计资料。

区城管局:负责学校周边秩序管理,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整治拆除学校周边有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宣传广告及各类乱粘乱贴;加强学校周边建筑工地的管理,确保文明、安全施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及渣土密闭运输,确保学校周边整洁有序。

区城改局:组织编制城市更新旧城改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中优先考虑学校和幼儿园修建,配合做好城市更新旧城改建中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依法足额征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