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党组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4日至8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落实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巡视整改问题指导督促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对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集体经济账户销户的整改通知》,督促鼓楼街道按时对12个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完成销户处理。目前,鼓楼街道已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注销并报送了相关佐证材料。同时,组织对其余街道进行排查,未发现此类情况。
二、 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工作上有差距,奋力推进新时代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一)关于“学习与实践结合不紧密,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用力不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区财政局每次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均以“第一议题”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过程中,规范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进行重点发言。
二是针对总预算会计财政周转金暂付性款项,已对财政周转金1986年至1998年的账务进行了清理处理,暂付款余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4.53%,在目标数5%以内。持续抓好税源服务工作,涵养优质税源和新兴税源,加强税源跟踪和监测分析,夯实财源税源建设基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34亿元,同比上升14.54%。
三是已督促指导全区预算单位上缴存量资金429.18万元。后续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监管和指导,对单位结余资金认真分析,对应缴未缴的存量资金做好清单式管理,督促单位及时缴纳存量资金,避免再次形成沉淀。
四是区财政局加强与区住建局沟通对接,紧盯化债目标任务,找寻历史资料,已配合区住建局完成金牛公园建设项目债务金额处理并完成相应佐证材料上传系统。
(二)关于“以财辅政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我区“三保”年初预算数为291,213万元,省级财政审定数为282,860万元,2024年我区“三保”预算数与省级财政审定数偏离度为2.95%,未达偏离度预警值5%。以后年度盘龙区财政局将持续加强对“三保”预算编报的把关,保障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和高质量。
二是对于反馈问题指出的6个已竣工未完成财务决算审批批复的项目,已督促建设单位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区财政局也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批复。
三是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类型涵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务、PPP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个数比上年增加了20%;资金体量占比比去年增加了81.89%。重点绩效自评全覆盖,完成区本级2023年度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部门(单位)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含区本级项目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等全部政府性资金的重点绩效自评,自评率达100%,涉及金额67,086.83万元。2024年我区预算绩效跟踪工作实行全覆盖管理,部门全部项目支出均纳入预算绩效跟踪管理(包括上级转移),截至目前,在全区各预算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完成本年度全区2282个项目支出绩效跟踪工作,涉及金额672,187.10万元。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质效。事前绩效审核达到90分以上的项目方可进入预算编制下一步流程。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初审工作,共审核4,846个预算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678,077.31万元。区财政局对2024年度预算中的4个重点项目预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共审减项目资金预算3,359.31万元。将跟踪及重点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反馈相关部门,要求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部门项目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报告,供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干部任免和实施行政问责的参考。对部门项目绩效跟踪及综合评价优劣情况和各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通报中指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四是已将有关项目分析汇总情况报告发送至滇源街道办事处、阿子营街道办事处,引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并抄送区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为资金管理和预算编制安排提供参考。同时,完善修订印发《盘龙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业务操作流程》,在流程中规定评审结果运用:“将单个项目评审报告反馈至区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作为财政局调整项目预算、掌握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度、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事项的依据,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按年度将审减率高且较集中的项目进行专题汇总分析,将相关情况报送区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为资金管理和预算编制安排提供参考,并抄送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引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切实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
五是2024年8月已组织我局领导及工作人员以“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为主题进行培训及学习。2024年10月组织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工信局、区水务局、区交运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召开盘龙区债务管理培训会,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做好债务管理工作。
六是加强党组研究部署力度,撰写《盘龙区打击非法集资基层治理工作方案》、《关于盘龙区2024年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的报告》,经局党组会研究后,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进行通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基层治理效能,印发《盘龙区打击非法集资基层治理工作方案》,完善《盘龙区金融工作运行协调机制》、《盘龙区成立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方案》。完善防范非法集资手段,统筹加大存量线索的跟踪处置,统筹区级相关单位按月更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线索隐患清单跟踪处置统计表》,实时对辖区风险存量企业进行跟踪处置,力争将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打早打小,不发生规模性和系统性集资风险;加大对风险线索的排查,自2024年以来,组织区级各相关单位对市级转发及区级各单位排查的线索开展联合核查,完成涉及全部企业排查,上报区政府分批次召集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涉非风险线索分析研判会及时汇总研判风险、及时处置,严控非法集资案件新增数量及规模。加强普法教育宣传,在前期建设“点、线、面”全覆盖宣传阵地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基层网格组织作用,采用海报、标语、标识、身边案例等多种方式,推动处非宣传教育“七进”宣传,联合金融机构传播普及金融知识,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利用网络安全周、宪法宣传日、敬老节等特殊节日节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方式,通过联合社会企业、运用新媒体、乡村大喇叭、全区户外大屏等扩大宣传范围和宣传频次。2024年,盘龙区通过监测、排查、整治、打击等“多管齐下”,涉非风险得到初步遏制。全年盘龙区新立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0.53%,涉案金额同比下降61.34%。
(三)关于“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有短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区财政局联合区税务局及区市场监管局印发了《盘龙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协同工作办法(试行)》,后续将继续加强与区税务、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代理记账行业的联合监管。持续强化辖区内代理记账行业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的结合,做好代理记账行业重点检查“回头看”工作,运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年度备案工作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的跟踪检查,推动辖区代理记账行业规范化。加强问题上报及了解政策导向,主动对接市级财政,及时掌握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新政策、新动向,主动向上反映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沟通交流,利用好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通过协会促进问题企业的整改,推动行业良性运转。
二是2024年8月,区财政局联合区税务局及区市场监管局到云南信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核实“无证经营”情况,根据三家联合现场核查,云南信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并提供了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9月,区财政局发函至区市场监管局变更核销该公司代理记账业务经营范围。目前,该公司已简易注销并公示。
三是区财政局及时向相关的两家引导退出企业公司负责人发出约谈通知书,并开展约谈。同步结合针对辖区地方金融组织及四类机构开展的全面摸排,联合市委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核查,再次对其依规退出行业进行引导。目前两家企业已同意退出担保行业,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上报省、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批准退出。
(四)关于“攻坚克难意识树得不牢,国有资产管理有漏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资产情况进行了梳理,拟定了工作计划,按照资产情况分类施策,制定步骤分步推进相关资产权证变更,打通权证变更路径,不动产协调对权属证书进行变更,并补提相关资产折旧。
二是区财政局积极对接各部门,梳理资产现状,找准问题点,全面开展梳理排查国有资产现状。组织开展区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培训,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制度进行政策解读,并指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资产管理,及时完成接收及上账工作。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开展自检自查,及时完善相关情况。协同住建、自然资源、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同核实了相关情况,理清了资产现状,并提升了各主管部门资产管理的积极性。
三是建立了经营性资产管理台账,并记录资产情况,明确责任人职责。
(五)关于“指导衔接资金高效使用力度不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部门的指导督促,确保资金及时下达、及时使用,同时强化部门配合联动,认真落实衔接资金分配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衔接资金的监管和绩效管理,指导督促资金使用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合法、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上级规定的负面清单等情况。
三、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盘龙区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已按照要求撰写了2024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并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因人因岗 精准施策”原则,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廉政谈话。
二是我局已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2024年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等级评定工作,共评定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30个,制定对应防控措施37条;无具体点位描述的班子成员已重新核定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
三是区财政局已召开党组会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进行了研究,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2023年度党风廉政考核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毕。严格对照“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报送时间节点,提前做好报送材料的收集整理,系统操作人员严格做好报送质量把关,截至目前均已按照系统规定时间节点及时报送。
(二)关于“党组议事决策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机关党总支、党支部人事变动议题、主题党日研究议题等均通过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形式进行研究讨论。2024年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事项已通过党组会研究,2025年将严格制定计划按照区委宣传部中心组学习计划拟定局内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提交党组会研究审议。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重大事项由党组会研究讨论决定。
二是严格落实《中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规定,党组研究干部任免职交接事项已落实到位。
(三)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有松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完善修订印发《盘龙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业务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在流程中规范中介机构及财评中心评审报告的出具,统一报告附表格式,具体为:1.中介公司出具评审报告附表必须包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此表必须施工方签署意见并盖章)、竣工决算审核汇总表;2.财评中心出具评审报告附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定案表(此表无需施工方签署意见并盖章),竣工决算审核汇总表。
二是按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修订稿)》、《中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已按要求规范行政办公会会议记录。
(四)关于“无依据发放慰问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相关资金已全额原渠道退回。离退休党支部已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盘龙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中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离退休党支部管理及考勤制度》《中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离退休党支部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做好离退休支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工作,反馈问题以来未发生党费收缴使用方面的违规情况。
四、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升”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情况”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我局已严格按照《2024年盘龙区基层党建工作方案》要求,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研究部署。2025年,我局将严格落实区级年度党建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局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以高质量统筹谋划引领高质量党建工作发展。
二是根据区委办公室印发的《盘龙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局党组制定了《开展“解放思想 敢为人先”能力作风提升大讨论活动暨“我为财政献一策”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收集到干部职工共计76条意见建议,并以干部职工大会的形式开展了集中大讨论活动,对有建设性、有可行性的意见建议进行落实。局机关党支部“牢记宗旨 依法理财”党建品牌的基础上,以“1+4+N”模式深化了党建品牌内涵,结合“领、廉、能、保、防”五个方面,以党建引领为一条主线,用“初心向党、廉心正己、匠心研学、公心为民、慎心防险”五心,打造“廉洁财政、活力财政、民生财政、安全财政”四个主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创建习语讲堂、红色学堂、群众课堂、学廉明志、话廉润心、促廉正风等N个子品牌。局内各部门将根据自身职责职能,围绕党建品牌思路开展为民服务工作。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财政职责开展联建共建活动。2024年机关党支部共开展12次主题党日,6次结合财政职责职能开展联建共建活动。
三是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材料已按要求修正,局机关党支部将加强组织生活会规范管理,严格审核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24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已规范完成。
四是局机关党总支已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对离退休支部无依据使用党建工作经费问题进行通报,相关经费全额原渠道退回。听取离退休党支部通报《中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离退休党支部管理及考勤制度》《中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离退休党支部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反馈问题以来离退休支部未发生党费收缴使用方面的违规情况。
(二)关于“人才培养有弱项,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区财政局已完成了第二批师带徒考核测评,均考核通过。2023年以来新招录、新调入人员、轮岗交流人员已制定培养方案,安排业务骨干担任“师傅”做好传帮带,完成师徒结对。同时,区财政局及时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解决工作困难,发挥工会职能职责,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心理疏导,丰富活动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
二是针对借调人员,区财政局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相关人员目前已全部返岗。自反馈以来,区财政局申请因私出国2人次,出国境审批事项均已按照干管权限向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及驻区政府办纪检组报备。
三是区财政局已重新调整办公室人员工作分工,管理档案和出纳分人负责,严格执行岗位不相容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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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党组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