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203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旷旭代表:
您在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段家营社区垃圾焚烧厂进场道路改造的建议》(第153203号)建议收悉,市城市管理局结合职能职责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建议主要内容
为解决垃圾焚烧厂道路污染源问题,经段家营社区社区三委干部多次实地勘测研究,建议对进场道路进行改造,以老荒山山脚为起点,径直从老荒山中段穿插到垃圾焚烧厂。该道路改造工程量概算全长1公里左右,路宽8米,工程经费概算约300万,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查勘并给予一定的指导意见,切实改善解决居民急难愁盼的段家营社区垃圾焚烧厂进场道路问题,将乡村惠民道路的“路基”夯实。
二、 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代表所提建议,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呈贡区城市管理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建议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呈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场道路基本情况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厂道路起于三铝公路,止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长2648.444米。道路技术等级为公路三级路标准,宽10米。由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主要保障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厂车辆通行。
(二)进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治理情况
为有效遏制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跑冒滴漏”行为,提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管理水平,增强生活垃圾收运的文明意识,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运秩序,逐步使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达到整洁、美观、密闭的目标,市城市管理局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1.严肃查处“跑冒滴漏”行为。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呈贡区城市管理局及第三方驻厂监管单位,重点查处城市垃圾收集车辆未保持密闭、完好和整洁,在运输过程中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滴漏污水的行为。对所有进场车辆排队、清洗、离场的全过程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车容车貌不整洁、存在滴漏泼洒等现象的,一律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上路行驶。
2.提升环卫车辆管理水平。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环卫企业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必须全面实行密闭覆盖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不遗洒、不滴漏;垃圾运输车辆箱体外观完好、美观,干净整洁;应随时检查密封情况,对失效的密封条及时更换,对具有安全隐患车辆及时维修,杜绝“带病”上路。
三、 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督促呈贡区城市管理局及呈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导呈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做好进厂车辆调度管理工作,合理设置进厂车辆排队区域,加强车辆装卸调度指挥,减少垃圾运输车辆在厂区外排队等候时间。
(二)城市管理部门将坚持“教育整改为主、处罚震慑为辅、突出重点、快出成效”工作原则,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执法整治策略,着力集中整治和查处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设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垃圾车遗撒、车容车貌不整和垃圾车未密闭行驶上路等行为进行处罚。
(三)呈贡区城市管理局将汇同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加强与交运、自然资源规划、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进厂道路改建进行充分论证,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昆明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