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盘龙办公区(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档案整理项目的(比选)采购公告
拟对本单位“盘龙办公区(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档案整理项目”比选采购,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11.5万元
(二)采购内容:
聘请专业机构对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盘龙办公区(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996年至2024年3100余盒文书档案及财务档案进行整理、扫描、目录著录等工作,并移交至昆明市档案馆。
(三)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四)目标要求:承接主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并将规范整理及数字化后的档案顺利移交到昆明市档案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声明);
(五)参加项目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e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2副。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7:00前。
(三)递交地点: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66-1室。
四、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10分)。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等。(20分)。
(三)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20分)。
(四)服务方案及承诺(30分)。
(五)服务团队(2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何老师 0871-63184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