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9日,江西男子刘某某到双龙调委会反映其2019年底在双龙街道麦冲社区哨上居民小组帮一宠物公司负责人马某房屋做吊顶,现在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和工资问题发生纠纷申请调解处理。
接到申请后,双龙调委会立即组织社区、小组工作人员到宠物公司向马某了解情况,于5月19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就工时、工人工资以及后续吊顶修缮问题产生分歧,了解了双方的症结所在,工作人员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安抚当事人情绪,之后根据症结所在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逐一击破。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和积极引导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马某于5月19日支付刘某某2750元的工资,刘某某于5月26日前将10间房屋吊顶进行加固,并对掉落的三间吊顶进行重新安装,5月26日完工后马某一次性付清刘某某的工资。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分析,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与双方多次的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双龙调委会早发现、早介入,通过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既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维护了疫情期间辖区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