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由云南省民政厅、昆明市人民政府主办,昆明市民政局、盘龙区人民政府承办的“云南省宣传贯彻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活动”启动仪式在盘龙区同德广场举行。省民政厅副厅长马斌宣布活动启动;区政府副区长蒋晓庆参加活动并致辞。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也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针对地名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原《地名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共7章44条,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对地名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将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新时代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据悉,此次云南省宣传贯彻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活动以“推进地名管理法制化、开启地名管理新时代”为主题,旨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让更多人了解地名、关心地名,主动参与地名文化保护中来。
区政府副区长蒋晓庆在启动仪式致辞中表示,近年来,盘龙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名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形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编纂出版了行政区划图、地名志,对地名标志牌安装设置了二维码,进一步规范了部分地名,提升了盘龙区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下一步,盘龙区将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地名管理为基础,以文化保护和传承创新为引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抓实干,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开创地名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市相关单位领导;区民政局主要及分管领导、地名管理工作人员;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分管领导;联盟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社建办负责人和各社区民政专干等参加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