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张毅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区教体局核实:按照《昆明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昆教初〔2015〕8号)要求,学生转学“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相应的转学申请表,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同时,按照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学流程的通知》要求,“转学办理时间为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后3周内,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准转学”。若您的子女符合上述转学条件,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实际居住地周边的公办学校,学校根据您子女学位等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办理转学手续。后续若有相关问题,您可致电区教体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71-63163940。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10:35通过电话回复您,您表示知悉。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