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李金金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昆明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昆教初〔2015〕8号)要求,学生转学“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相应的转学申请表,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学流程的通知》要求,“转学办理时间为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后3周内,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准转学”。
您可联系实际居住地周边的公办学校,若有空余学位方可办理转学。目前,盘龙区公办学校的学位较为紧张,若开学前实际居住地周边公办学校仍无空余学位,您可联系有资质的民办学校咨询转学事宜。如有其他问题,您可联系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进一步咨询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871-63163940。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8月3日13:40分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回复,您表示满意。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