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将《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征集意见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6日
反馈途径:公众可通过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
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327号A座4楼
邮政编码:650224
联系电话:65612928
传 真:65612928
附件: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 制定全区性统计发展与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 制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三、 其他重大统计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