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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播报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盘龙区社保局与税务局在政务服务中推诿扯皮、懒政怠政
来信时间:
2023-11-08 16:04:56
来信内容:
一、2023年9月19日,由本人家属到云南省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缴交社保,因二楼税务2号窗口郭姓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本人社保金1-8月份在系统中误缴为9-12月,故需办理退费,待费用退回到本人银行卡内再重办,以便后续将个人缴交转为职工社保。 二、截至11月,在两个月间,家属曾多次到政务中心咨询进度、我也曾多次拨打12345希望对应部门能提高行政效率,但得到的回应如下:1、税局指责社保局流程慢不关自己的事,退费申请在9月19当日已发起,但社保局审批慢,税局方表示催不动,建议我打12345重新投诉。同时税局工作人员(郭老师13099956289)在通话中表示有很多人都办错了,这是常态,大家都在等所以只能等,多次建议我投诉社保局;2、社保局表示目前此业务在改革,应由税务局处理,经办工作人员也不是社保部门的人,责任在税务局。社保局灵活就业中心主任(0871-63127306)还表示需要调查事件,且社保每月只处理一次异常情况,解决问题至少要两三个月起步。 三、以上单位不仅存在推诿扯皮的情况,还暴露了辖区内政务服务水平低、行政效率低等问题,不仅无法及时解决群众问题,让群众跑多次,更是存在流程繁琐,工作人员消极敷衍等情况,恳请上级单位能重视并督办此事。
来信附件: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3-11-14 16:29:40
回复内容:
龙泳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分别交由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区税务局核实:当前盘龙区社保退费流程分为“申请-核验-退费”三步流程,其中,盘龙区税务局按照流程安排负责申请环节,由窗口工作人员将退费人员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发起退费申请,至此税务部门流程完结。2023年9月19日,您误缴退费事宜已由盘龙区税务局社保退费窗口及时受理,按照工作流程,于2023年9月21日社保费入库后迅速完成退费申请发起。目前,经系统查询,盘龙区税务局社保退费涉及流程已终结。 下一步,盘龙区税务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对退费工作做出调整和改进:是一盘龙区税务局将加强与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沟通,对未退到账的原因进行排查,找到问题根源,妥善处理退费事宜。二是盘龙区税务局将继续加强对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培训,进一步提升窗口工作人员各方面能力,在办理缴费业务时耐心细致进行正面引导,认真核实缴费人信息,确认后再进行扣缴,避免误缴情况再次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盘龙区税务局将进一步与各政务服务单位沟通交流,实现多方协作,为群众真正做实事,办好事。 经区社保局核实:您于2023年9月19日在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申报缴纳了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因养老保险征缴在7月1日做了制度改革,改革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即可,不需到社保窗口申报缴费基数。改革前期因涉及部门较多,我区社保局会积极处理您的退费问题,希望您耐心等待退费。我中心工作人员已提交业务工单并联系工程师进行处理,并会及时将处理进度反馈于您。 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处理工作人员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11月10日16:00通过电话回复您,您表示满意。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