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张女士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区医保局核实:依据【昆医险通〔2022〕8号文】昆明市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相关政策待遇为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不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县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50%,县域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25%。住院待遇支付政策:起付标准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50元、880元。支付比例: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基本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0%。
若您还有后续疑问,可通过电话:0871-63195559进行咨询,届时会有相关工作人员对您进行详细解答。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分别于2024年11月2日13:30、2024年11月2日16:20、2024年11月4日09:20通过电话联系您,您均未接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