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财政局“三点发力”提升财会
监督质效
2024年,盘龙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重点、统筹谋划、精准发力,通过强基础、严监督、聚合力高效开展财会监督工作。
紧跟“核心”,夯实财会监督工作基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深刻内涵,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机制。二是围绕各部门财会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村级会计服务人员200余人开展“盘龙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
聚焦“重心”,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力度。一是探索创新检查新模式,多维深入开展“清源行动”监督检查。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将“清源行动”三大重点任务内容与盘龙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运用“小组+协同”的联动复查模式,对30家单位的会计核算、预算管理、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一卡通”、惠民惠农等相关内容一并检查,同时持续推动八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联合发力,共同推进整治成效。2024年发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问题共计12个,问题整改率达100%,整改金额163.83万元。二是持续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2024年首次对虚假承诺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行为“开出罚单”,实现财会监督行政处罚“零突破”,切实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强力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落地成效。
凝聚“合力”,推进监督主体贯通协同。深化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在已搭建的《盘龙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上进行“升级”,印发执行《盘龙区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审计、税务、发改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推进各财会监督主体的横向协同、上下联动,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对财政资金实现全过程监管,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