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召开盘龙区液化气供应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
2025年3月12日下午,区住建局在盘龙区鉴定质安站4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盘龙区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区住建局副局长周保昆同志主持,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盘龙消防救援大队、世博消防救援大队、区属12家街道办事处、云南百江燃气有限公司、云南中民燃气有限公司、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云南滇楚液化气有限公司、昆明解化中民燃气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区住建局对市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液化燃气瓶装供应站规范化设置管理的通知》进行了解读,从供应站规划布局的原则、供应站设立的条件、申请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提交的材料清单等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随后,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盘龙消防救援大队、世博消防救援大队、12个街道分管领导、云南百江燃气有限公司、云南中民燃气有限公司、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云南滇楚液化气有限公司、昆明解化中民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对盘龙区液化气供应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
会议要求,一是各部门、各燃气企业在推进过程中要将燃气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予以保障。二是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选址事宜,请各街道积极配合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选址工作。三是各燃气企业申报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原则上以Ⅱ级及以上为主,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市局的通知要求提供,现场初核专家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四是各燃气企业要加大直营化建设推进力度,积极推进整合工作,并按照各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瓶装液化气信息化管理推进进程,建立健全随瓶安检信息化平台体系,已过期的供应站点5月31日前完成整合。五是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民燃气公司作为水源区能源补助服务机构,水源区瓶装液化气也要执行相关规定(尤其禁止用户自提气),中民燃气公司将整改方案及措施月底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持续推动盘龙区液化气供应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液化燃气瓶装供应站规范化设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