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张龙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区人社局核实: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与盘龙人社微信公众号运营方取得联系,运营方已于2025年7月17日在盘龙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的二级栏目中增加劳动仲裁材料一栏,您可点击该栏目后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仲裁申请书模板。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将操作步骤告知您后,您表示问题已解决。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7月17日17:45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回复,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