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菊路社区
金菊路社区委员会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补选党委委员4名。本次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206名,因病因事请假40名,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166名,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五分之四,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主持,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本次大会有五项议程,首先社区党委副书记宣读了《金菊路社区党员大会增补委员选举办法(草案)》以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到会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该选举办法以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紧接着向大会介绍了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此次候选人共五位,分别是陈继野、李丽萍、张世梅、周定行、曹雯静,五位候选人按顺序进行了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他们将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同时也对如何服务好居民做出了相关表态,他们均政治坚定、业务熟悉、群众基础较好,符合委员任职条件。
接下来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人清点人数、分发选票。与会党员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社区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选票,并有序投下了自己庄严的一票,投票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经过监票人、计票人严格计票,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结果,陈继野、李丽萍、张世梅、周定行同志当选为金菊路社区党委委员。会场响起热烈掌声,到场党员同志们对新当选的委员表示祝贺,其中有的老党员同志为新当选委员做出了鼓励,竖起了大拇指。社区党委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增补委员优化了党委班子结构,注入了新的活力,她对新当选的委员表示祝贺,并希望其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全体党员的重托。
金星社区
金星社区党委于9月11日上午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成功补选新一届党委委员。本次大会应到正式党员92名,实到90名,到会率超过五分之四,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有效。大会由金星社区党委书记主持。
上午9时30分,补选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隆重开幕。
大会严格遵循选举程序,首先审议并通过了《金星社区党委补选委员选举办法(草案)》。该办法对选举方式、选票填写、投票顺序、监票计票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为选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随后,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确保了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会议宣布了补选委员候选人名单,分别是冯娜、李姣、李思崎、段文佳四位同志。四位候选人依次上台,向全体与会党员作了详尽的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主要业绩以及当选后的工作设想等方面。在投票环节,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计票人领取、清点并分发选票。全体党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选票,并有序投下自己庄严的一票。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人当场开箱清点选票,并进行统计。整个投票计票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根据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冯娜、李思崎、段文佳三位同志当选为金星社区党委委员。新当选的委员纷纷表示,将坚定不移,做对党忠诚的“明白人”,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恪尽职守、担当实干、奋发有为,为服务群众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本次补选大会组织周密、程序规范、纪律严明,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保障了党员权利,展现了金星社区党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精神风貌,为社区党委班子注入了新鲜血液,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增强了整体功能。选举结果将按程序报请联盟街道党工委批复。
颐华路社区
2025年9月11日上午,颐华路社区党委在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党委委员补选党员大会,社区党员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颐华路社区党委陈书记主持。
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党员大会正式开始。根据会议议程,工作人员宣读了《中共盘龙区联盟街道颐华路社区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提名名单,参会党员先后表决并通过,计票人清点报告到会人数、查封票箱、分发选票并报告分发情况。社区党委书记陈彦霖介绍8位候选人个人情况,之后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本次选举实行差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在说明选票填写规则后,党员填写选票并依次上台投票。经过监票人、计票人开箱统计,监票人宣布收回选票情况。根据计票结果,6位同志当选为颐华路社区党委委员,大会圆满结束,社区党委将在会后向联盟街道党工委报告选举结果。
此次“两委”委员补选工作的圆满完成,进一步选优配强了“两委”组织架构,充实了“两委”领导力量。颐华路社区党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推进党建责任同步落实、工作质量同步提升,为推动社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万宏路社区
2025年9月11日下午,中共盘龙区万宏路社区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委委员,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167人,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155人。大会选举张世明同志、董春宇同志、蒋围同志为万宏路社区党委委员。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2025年9月12日上午,社区党委召开党委会议讨论新当选委员分工,会议应到委员6人,实到委员6人。经社区党委会议研究,一致同意张世明同志担任纪检委员、蒋围同志担任宣传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