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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播报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小区内活禽宰杀销售问题咨询
来信时间:
2025-11-03 10:06:48
来信内容:
盘龙区云南映象B区18栋临街店铺 普阿达生态猪肉 长期在店门前放置三轮车辆用于圈养活鸡,同时存在销售宰杀活禽的行为。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建成区禁止活禽交易宰杀及规范禽产品经营的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昆明市主城建成区内一律禁止活禽交易、宰杀。店铺周边为居民小区,不远处有小学及幼儿园,请问此类行为是否违反有关规定。(回复即可,无需电话反馈,谢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时间:
2025-11-07 16:15:10
回复内容:
景先生: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盘龙区市场监管局核实:您反映盘龙区云南映象B区18栋临街名为“普阿达生态猪肉”的店铺,长期在店门口放置三轮车用于圈养活鸡,同时还有销售宰杀活禽的行为。盘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时,该商铺门外停有一辆三轮车,车内关有活鸡,店铺内未发现商家宰杀活鸡的情况。经询问,商家表示卖出活鸡时如顾客有宰杀的需求偶尔会帮顾客宰杀。执法人员现场告知商家不得在路边放置三轮车用于圈养活鸡,任何时间不得进行活鸡宰杀。商家当场表示立即进行改正,以后不再经营及宰杀活鸡。后续若您发现相关情况,可向盘龙区市场监管局金辰市场监管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871—65692920。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11月5日 11:22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回复,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