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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有约”听民意解民忧 助推医保缴费为民惠民
[作者:盘龙区双龙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5-11-18 10:11来源: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为扎实推进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20251117日,人大双龙街道工委依托“一七有约”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组织区人大代表在双龙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开展以“助力医保缴费、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的接待选民活动。部分区人大代表、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社建办及社保中心负责人、各社区医保代办员以及群众代表参加活动,大家围坐一堂,面对面沟通交流。代表们认真听取群众在医保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方面的困惑与建议,围绕如何提升医保政策知晓率、优化缴费服务流程、落实特殊群体参保资助等内容深入讨论,凝聚共识,共同推动医保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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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前期调研和现场交流,目前街道在推进医保缴费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对集中缴费时间、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政策了解不全面,容易错过集中缴费期。二是特殊群体对自身是否符合减免条件、如何申请资助参保等流程不清楚,并且在使用线上缴费方式时存在操作困难的问题,社区医保宣传和服务力量有待加强,政策传达存在“最后一公里”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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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调研情况,人大代表结合医保政策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提高知晓率,错峰缴费缓解经济压力。由街道社建办牵头,联合各社区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册、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51010日至2026225日)、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700元待遇享受期限为202611日至1231日。非集中缴费期为202631日至202612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缴费当月起3个月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202671日至20261225日,不再享受财政补助,每人每年自行缴费1100元,缴费当月起3个月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等关键信息。新生儿、各类特殊困难人群、职工医保参保转居民医保参保等各类特殊参保人群参保缴费时间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提高群众知晓率,让居民群众错峰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二是摸清底数分类施策,为民惠民精准参保。各社区要精准摸排特殊群体底数,对照政策对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分类建立台账,确保资助参保政策“应享尽享”,对特殊人群要逐一核实到位,对具有多重身份,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资助参保标准,以缴费时所属人员身份类别为准,已缴纳参保费用的不退不补。

三是线上+线下多元缴费,主动代办服务到位。推广“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方式,在推广微信、支付宝、APP(包括银行、税务及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线上渠道的同时,也可以到银行POS机、银行自助终端进行缴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银行柜面、税务办税大厅办理或委托村(社区)代办员办理优化社区代办等线下服务,方便不熟悉智能设备的群体缴费。定期不定期组织社区干部、代办员开展医保政策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精准、便捷的参保指导和服务。

下一步,人大双龙街道工委将持续跟踪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促街道及社区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优化缴费服务流程,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参保情况,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户”,推动医保缴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医保政策惠及每一位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