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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播报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重度残疾人申请爱心摊位以求自立更生恳请书
来信时间:
2025-12-04 11:43:15
来信内容:
关于重度残疾人申请爱心摊位以求自立更生恳请书 二级重度残疾人申请在颐欣里大门口旁设立爱心摊位诉求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黄和,汉族男性,年三十四,下肢残疾,二级重度,以杖助行。吾虽命舛,幼年遇火,下肢伤残;心却积极,坚持向上,志向远大。奈何无运,亦无背景,大学毕业,工作难求,事业破灭,纵有机会,难得长久,收入微薄,生存受限,父母接济,勉强苟活,实在唏嘘。毕业十年,无家无业,生存难持。为求生存,父母离乡,至此打工,二十余年,辛苦拼命,起早贪黑,辛苦维持。今时今日,二老年高,打工困难,工资太低;身体不好,医疗费高,雪上加霜,压力山大;看在眼里,痛苦于心,实在无奈。为帮父母,减轻压力,但求自立,家近之处,摆一小摊,希望以此,赚点零钱,贴补家用。摊多人少,消费极低,收入甚微,城管常来,不知为何,勒令回家,腿脚不便,不似他人,时走时回,方便不难。每次出来,父母帮忙,把车放好,然后上班,总遭变故,无力移动,苦不堪言。为求自立,摆摊以存,不多占道,不阻交通,诚信经营,合情合法,为何不行?残者求存,有损市容,有坏市貌?进退两难,实在无奈。 为了稳定,摆脱麻烦,思略再三,冒昧上述,直陈困境,希望政府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联盟街道办事处
受理时间:
2025-12-10 14:33:08
回复内容:
黄和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盘龙区残疾人联合会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盘龙区联盟街道核实:您之前已向街道反映过相关问题,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联盟街道综合执法队分析研判,您反映的位置是市政道路,市政道路属于公共空间,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与单位不得擅自占用从事经营活动,联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5年11月28日已将相关情况通过电话告知于您。同时也告知您,若您需要在联盟街道辖区内摆摊,建议您可前往辖区内各集市或临时市场等,联盟街道可以协助您向社区和集市方协调公益性摊位及租金等相关问题。 同时,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帮助您在昆明生活,盘龙区残联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向盘龙区城管局了解到,由于市政道路属于公共空间,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与单位不得擅自占用从事经营活动,您的诉求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支持,所以无法在颐欣里大门口旁设立爱心摊位。经工作人员向您核实,您是曲靖宣威户籍的重度残疾人,根据“残疾人户籍管理者原则”,您已享受曲靖宣威的残疾人救助政策。盘龙区残联工作人员询问若您是否有就业等方面的困难,您表示没有,所以盘龙区残联无法在其它方面对您给予帮助,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向您进行了说明。若您后续需要找工作方面的帮助,可与盘龙区残联进行联系,盘龙区残联联系电话:0871—63646210。 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昆明市盘龙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15:30、12月10日11:00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回复,您表示知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