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规定,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对现行有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继续有效”“废止或失效”两类清理结果目录。现将清理结果目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征集意见时间:2026年6月8日至6月18日
反馈途径:公众可通过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
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北京路2198号
邮政编码:650000
联系电话:63164227
传真:63135844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2.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3.关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起草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附件3:关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