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在北市区铂金大道江东花城味源蜀香坊店旁,有家[茅台王子酒旭日烟酒]店,在店门口私设了一个黄颜色的三角路障在人行道上的黄色停车区域前,路障紧挨着盲道,且前方还支了一块蓝色牌子写着“买烟酒专用车位”。
从周围属于停车位的现状看,旁边也是停车位,这个路障属于旁边停车位入库盲区,车撞到了,谁来负责?从行人角度来看,路障在人行道上,还挨着盲道,如导致行人摔跤,又谁负责?
重中之重是,这家烟酒专卖店,有什么依据和权利来占用公共道路,还说是他家专用车位。。有点迷!
还请政府领导重视,速速解决这一后患无穷的问题,该让这位勇气十足的店主承担责任的请不要姑息。
否则,其他店家也争相效仿怎么办。。而且根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定,擅自占用公共道路就是违法行为,还请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