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段先生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我办已交由龙泉街道办事处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蓝光林肯公园一共分为四期,目前一、二、三期已经完成验收并交房,四期现处于收尾阶段。在蓝光林肯公园项目整体实施过程中,建筑材料、物料、装修废弃料等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于丰江路一期与三期之间成为一个临时,统一的垃圾堆放点。
街道办事处以“哨件”方式,召集滇池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蓝光房地产、盘龙区住建局、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召开现场会议,针对蓝光林肯公园项目周边道路进行恢复的事宜进行商定。经研究,对蓝光房地产做出以下要求:一是修建新规划二期与三期之间的商业街并与丰江路联通;二是对丰江路一期与三期之间存有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三是对丰江路及项目周边道路进行恢复;四是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会后,蓝光房地产公司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种植了地被苗木,未种植树木是考虑到在恢复道路时会重新铺设路面避免树木移植造成死亡的情况。蓝光房地产公司承诺在四期完工交房时一并进行恢复,种上树木给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2020年10月21日上午14:10龙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电话回复了您。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