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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播报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开发商忽悠消费者
来信时间:
2021-04-15 09:23:03
来信内容:
你好,我是昆明市盘龙区金域水岸的业主,我于2018年购买了昆明市盘龙区金域水岸的房子,2020年开发商开售车位,于同年购买了车位。但是车位实际交付时与开发商提供的车位示意图不符,我向开发商提出申请要求更换车位,当时开发商表示车位不能更换只能申请退钱,于是我申请退款并重新拍了一个车位且全款交付。但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申请退款的那个车位钱一直没有退回来,多次联系开发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诿,昨天我再次联系开发商,开发商表示是由于房管局不同意退,所以一直耽误退款进度。我想知道房管局为什么不同意退,而且原来我也提出过直接更换但是当时说不能换只能退,而在我重新拍了车位之后又表示不能退,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嘛,我们也只是普通家庭,购买一套房一个车位已经压力很大,现在一直拖着车位钱不退回来,这期间所产生的贷款孳息该由谁来承担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1-04-20 15:26:36
回复内容:
马娟女士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市场监督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联系金域水岸开发商,开发商表示已在对接房管局办理您的退款事宜。 盘龙区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11点22分对您进行了回复,表示感谢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