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时事播报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盘龙区颐园里外墙粉刷造成的损坏该找谁
来信时间:
2021-05-12 09:32:51
来信内容:
尊敬的盘龙区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 我是盘龙区颐园里2栋的住户,近段时间在实施的颐园里1-4栋墙面粉刷造成的损坏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首先,对于这个工程,我本人是支持的,毕竟美化了环境。但是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单位的做法,却不太满意:1.施工前仅在楼道口凭一纸通知就再无下文,我是住在顶楼,施工期间毕竟会对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加之属于老旧小区,设施老化对楼顶的防水也会造成影响,但是却没有任何人来沟通或征求我们的意见;2.施工期间,对我所居住房屋的雨棚造成了破坏,并弄碎了厨房玻璃窗顶部的玻璃,施工单位却视而不见,也没人跟我沟通,就此问题,我希望能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但是在施工现场却没有负责人,施工人员仅表示后面会修理,然后去找物管,物管让我找万宏路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听取了我的意见,表示会给我反馈并留了我的联系电话,但至今没有任何人联系我。 其次,针对施工期间对我造成的影响,个人诉求如下:1、针对损坏的玻璃,希望能够及时的帮我修复。2、针对雨棚,既然已经损坏要么全部拆除要么重新安装雨棚,如果就这样挂在外墙上,一是不美观,二是最近风大,又即将进入雨季,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施工期间在楼顶产生的垃圾,希望能够及时清理,避免造成雨水管堵塞。总之,根据通知单上的工期结束时间是5月16日,我担心施工完就没人来解决这些问题了,也不知该向哪个部门反馈,特向百忙之中的领导致信,盼能早日帮我解决为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1-05-14 11:15:26
回复内容:
和军先生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城市管理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2021年5月12日12时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了解具体情况,因正在进行的外墙粉刷工作造成了住户的玻璃损坏及雨棚损坏,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条例,城市管理局已要求施工单位对接住户,根据现场损坏情况做出赔偿或修复。因雨棚属于违法建筑物,所以向您说明情况,也征求了意见,将雨棚拆除即可不用修复。 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5月12日上午12时对您进行了回复,您表示满意。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