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佚名先生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盘龙区政务服务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为方便办事群众,减少办事群众排队等待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自2021年7月13日起,区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办事取号方式由原“人工取号”一种方式,调整增加为:“人工取号”及由办事群众“手机微信关注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后,自行选择窗口取号”二种方式。其中,微信公众号取号方式是新增加的一种方式,由于办事群众在取号时无法看到当前窗口办事群众等待人数,在实际微信公众号取号过程中,多数人选择取号窗口均为看到的第一个窗口号,所以造成办事群众堆积在同一个窗口上。
您反映的问题, 2021年7月13日下午,政务局中心窗口已优化调整了取号方式,新办件由政务中心窗口人工取号,补交材料的由办事群众手机取号。
盘龙区政务服务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15日上午对您进行了回复,您表示满意。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