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本人于2021年7月7日中午12点左右,在上东城东庄路民生银行路口,把上午刚在医院开的药遗忘在共享单车上,在附近午饭后再去找就不见了,因为药品是限制类药物,价值一千元左右,如果丢失无法再开的话会导致病人病情无法控制,受到严重影响,于是本人在董家湾派出所报了案,接报案的两位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不辞辛苦,大约在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内,就排查完成,找到了当事人,其中一位警察骑摩托车立马去当事人那里帮我取回了遗失的药品。在此,我对不慎遗失物品给警方增添麻烦表示歉意!更对两位民警迅速高效的工作效率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