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本人于2021年4月在欧文英语报名为期一年半左右的课程,当时承诺上正式课之前都能全额退款,在7月份上了几节预热课之后发现孩子不喜欢,老师也没有很热情,于7月24日申请退款,未给予任何单据,当时告知我三个月左右到账。 我于11月2日在盘龙区人民政府投诉,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经核实,同德欧文英语负责人刘会琼,注册名称为昆明市盘龙区欧文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103MA6P5UB18P,经营场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与白云路交叉口同德广场A4地块1幢1号商铺,经营范围:英语培训,2019年10月30日已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并且已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4日多次与该培训学校孙校长协商,该校长同意于11月30 日前退款并到账。至12月2日止未收到任何退款。今天打电话询问,说喊我找当时协调的人,但我并未保存电话。请帮忙协调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