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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昆明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侵害银海国际公寓住宅楼小区业主合
来信时间:
2022-01-14 10:33:02
来信内容:
关于昆明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侵害银海国际公寓住宅楼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的 投诉举报书 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12-614号的“银海国际公寓(银海SOHO)大厦[共33层、总建筑面积44600平方米、168套房屋],由昆明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01年交房,152户业主陆续入住。 自2001年交房,152户业主入住至今,“银海国际公寓(银海SOHO)” 大厦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均为昆明银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昆明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前期物管”,之后,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20年来,昆明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事关业主切身利益的事项,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共有部分和共有收益的使用与管理,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等事项上,均非法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决定权、所有权,长期肆无忌惮地侵害、损害业主权益。不按规定公示、告知物业事项,不按规定和程序取得业主同意,长达20年占用、挪用、侵占共有部分和共有收益,擅自提高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擅自加价代收水电费,拒不同意和配合电表改表到户,日常的物业服务质量愈来愈差,业主的意见极大,业主的权益长期得不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20年来,昆明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业主建议召集成立“业主大会”的建议置之不理,拒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物业情况,拒不协助筹备成立业主大会。近期,在部分业主发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过程中,采取威胁利诱的方式阻挠其他业主参与。 回顾银海国际公寓的过去和现在,目前至少存在以下问题:1、非法占用公共物业部份并出租牟利;2、公共收益(公共物业租赁使用费、停车费、广告费等)收支不清楚,被侵占,被虚报和列支(收入公共收益不进入公帐),也未经业主同意,未向业主公示;3、公共维修资金的收支不清楚,未向业主公示,支出未经过业主同意; 4、物业擅自在政府定价的居民水、电费收费标准上加价,特别是居民电费收费标准擅自加价。而且属于“代收”水、电费,但又拒不出具水、电费收费单位的“水、电费发票”;5、拒不同意和配合电表改表到户;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未经业主同意。与其他同类同区域物业服务费相比较,明显过高;7、物业服务质量越来越差,基本的物业服务都不履行;8、近期,在部分业主发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过程中,设置障碍,无理阻挠,并采取威胁利诱的方式阻挠其他非发起人业主参与筹备;9、不让业主使用公共停车位,让所谓的大客户使用,甚至侵占业主私家车位收取租金牟利;10、对业主提出的查询共有部分和共有收益、公共维修资金的收支、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召集成立“业主大会”的建议均置之不理,甚至不惜采取孤立、打压的手段; 鉴于以上事实和情况,为了加强本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现在经过部分业主提议、商议,拟发起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依法依规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但现在遭受到物业公司的非法阻挠,设了种种障碍。 因此,特进行投诉反映,恳请领导重视,并请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等职能部门立即介入,依职权和职能,指导、帮助、协调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及后续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的等事项,责令物业公司排除非法阻碍,并予以配合。 此 致 银海国际公寓业主大会筹备发起人 葛永坤 2022年1月13日 联系电话:15308892677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2-01-26 14:52:57
回复内容:
葛永坤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接件后,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于2022年1月18日下午17:00分电话联系您,并电话告知您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与银海国际公寓小区物业公司沟通的情况,您表示一般。后经盘龙区12345区长热线办公室与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沟通,请两个单位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 2022年1月24日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银海国际公寓小区物业公司和部分业主参加了现场协调会,协调情况具体如下: 1、非法占用公共物业部份并出租牟利; 在现场协调会上,业主主要提出的侵占事宜是小区负一楼的大堂原本为客服大堂,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现场告知物业公司,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在公示栏上公示收支情况。 2、公共收益(公共物业租赁使用费、停车费、广告费等)收支不清楚,被侵占,被虚报和列支(收入公共收益不进入公帐),也未经业主同意,未向业主公示; 现场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每年公示小区的收支情况,同时,收益的公布必须保持真实性,做到收支情况公开透明。收益的公示必须按照云南省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公示的要求,于每年3月之前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 3、公共维修资金的收支不清楚,未向业主公示,支出未经过业主同意;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2021年之前,每次使用维修资金都必须征得小区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后通过一定流程才可以使用。2021年《民法典》生效后,使用维修资金,应当由专业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业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所使用的维修资金有据可查,相关签字材料均物业服务中心,业主可到现场查看。 4、物业擅自在政府定价的居民水、电费收费标准上加价,特别是居民电费收费标准擅自加价。而且属于“代收”水、电费,但又拒不出具水、电费收费单位的“水、电费发票”; 水费均按照发改定价进行收费,电费物业公司与供电局进行申请,由供电部门到现场进行审核,费用拟于今年进行重新定价,物业将按定价进行收费。 5、拒不同意和配合电表改表到户; 银海国际公寓小区物业公司正在对接业主一表一户的改造,需要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现场评估,尚需要相应的改造费用,物业公司将保持与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的沟通,后续有任何进展会及时通知业主。 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未经业主同意。与其他同类同区域物业服务费相比较,明显过高; 银海国际公寓小区物业公司表示调价时间是2012年,物业费调价已向业主做过意见征询,征询意见表物业服务中心留存可查。拟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将与物业服务公司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7、物业服务质量越来越差,基本的物业服务都不履行; 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要求银海国际公寓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加强人员培训,要求银海国际公寓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提高服务意识、改变服务态度,加强与业主沟通,银海国际公寓小区物业公司表示认可,下一步银海国际公寓小区物业公司将进一步与业主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服务质量的提升。 8、近期,在部分业主发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过程中,设置障碍,无理阻挠,并采取威胁利诱的方式阻挠其他非发起人业主参与筹备; 银海国际公寓小区住户为155户,目前,成立业主大会事宜的提出,已经通过整个小区30%的业主同意,正在组建筹备组。现阶段的困难是,银海国际公寓小区物业公司未提供业主清册等相关资料。于2022年2月10日前对相关材料递交盘龙区鼓楼街道及桃源社区,协助银海国际公寓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筹备工作。 9、不让业主使用公共停车位,让所谓的大客户使用,甚至侵占业主私家车位收取租金牟利; 银海国际公寓小区物业公司表示未出现该情况,下一步将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引导其他车辆合理停车,防止占用。 10、对业主提出的查询共有部分和共有收益、公共维修资金的收支、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召集成立“业主大会”的建议均置之不理,甚至不惜采取孤立、打压的手段;鉴于以上事实和情况,为了加强本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现在经过部分业主提议、商议,拟发起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依法依规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但现在遭受到物业公司的非法阻挠,设了种种障碍。 银海国际公寓小区物业公司表示未采取孤立打压手段,同时,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配合好街道及社区工作,服务好小区业主,配合成立业主委员会。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龙区鼓楼街道工作人员再次于2022年1月24日在协调会期间,当面对您进行了回复,您表示满意。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受理单位: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2-01-20 10:04:35
回复内容:
葛永坤同志: 您好!我办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交由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处理,后续会把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您!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