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彭先生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核实,为方便周边居民出行,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踏勘,经交警部门同意,打通了稻香巷与人民东路的连接形成了道路微循环。2021年4月,东华街道开展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清理整治行动,相关部门实地勘探后认为,稻香巷不符合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条件,故此条道路未批准设置停车泊位。东华小学周边的连环路,经市交警部门审批,按规定施画了部分临时停车泊位。据工作人员现场实地查看及走访周边居民了解到,停放于稻香巷的多数车辆属于周边居民或商户所有,属于乱停乱放,东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联系交警部门对此条道路严格执法。下一步,东华街道将积极配合交警部门,采取合理的方式,杜绝乱停乱放现象。
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于2022年3月9日16:58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回复,您表示满意。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