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尹广太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接件后,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即刻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您反映的新迎小区南组团5-2-601号房屋属于“尾盘”项目,尚未进行首次登记。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尚未登记的“尾盘”不动产项目,由东华街道办事处梳理上报,督促开发企业作为申请主体配合业主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首次登记资料申请办理。待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登记。
昆明市昆明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6月9日13:36分通过电话回复您,您表示满意。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