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温梦钰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核实,盘龙区发展改革局于2015年7月17日在“昆明盘龙”门户网站“价格和收费”栏目中主动公开了《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11〕1129号)文件。12月23日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区发改局及时与政府门户网站后台运维联系,请后台运维处理了网站链接报错情况,现在“昆明盘龙”门户网站“价格和收费”栏目中可以正常查阅到《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11〕1129号)文件。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于12月23日14:00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回复,告知您昆发改价格〔2011〕1129号文件已可在“昆明盘龙“政府门户网站上正常查阅,您表示满意。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