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热心市民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盘龙区卫健局接件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后告知您可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孕期所有化验单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孕妇孕期肝肾功能、空腹血糖、乙肝两对半、梅毒、艾滋病、血液分析、尿液分析、血型、甲功、白带,B超,孕期丈夫梅毒、艾滋病检测报告单),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71-63110572)办理即可,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5日16:50分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回复,您表示很满意。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