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盘龙区接到群众反映“昆明市盘龙区煤机厂宿舍2区11栋2单元102号的居民违规饲养大型犬,噪音、粪便异味严重扰民”的投诉情况。
接到转办问题后,盘龙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查,盘龙区煤机厂二区有2户居民因个人爱好在家中收养大小型犬共20余只,饲养过程中产生犬吠及异味,该居民惯于每日凌晨到周围遛狗,在遛狗过程中,部分犬只未束犬链,任由其乱窜,且无法有效管理犬吠及粪便收集,违反《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存在噪音扰民、粪便异味扰民的情况。
盘龙区立即成立由盘龙区公安分局牵头、盘龙区卫健局、盘龙区城管局、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及金辰街道社区联动协同处置专班,召开了“犬只扰民整治联动现场协调会”,制定整改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处置专班对居民收养的犬只依法进行收缴,并立即送至昆明安宁市犬只收养所。对其违规遛狗不束犬链问题进行现场法制宣传及处罚依据告知,并下发《养犬责任告知书》,告知其严格遵守《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案件办结后先后对60余名周边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对此次处置工作持支持态度。
随着居民群众生活质量越来越高,养宠物犬逐渐成为一种时尚爱好,居民生活区域内养犬的越来越多,随之出现狗粪便不及时清理、犬吠噪音扰民等问题,也给辖区住户带来一些困扰。盘龙区将持续强化职能部门联动协同,形成机制,持续开展辖区内的文明养犬宣传和普法教育,对不文明养狗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持续维护辖区良好养犬秩序,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