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安女士: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交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区生态环境局核实: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09月08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昆明市盘龙区鸿锦阁火锅店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白龙路283号,2022年03月23日开始注册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103MA7KXXXXXX,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店内配置有油烟净化设施等,螺蛳粉锅底在室内设置有专区,产生蒸汽油烟净化系统收集处理后排放。现场发现店门外的简易棚下设置有5张火锅餐位桌,可供10人就餐,就餐期间会产生火锅气味。您反映的墙灯用于路灯照明问题,均已安装灯罩,未出现强光直射的扰民的现象。
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对餐饮经营户作出要求:1.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清洗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并建立维护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严禁擅自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2.将店外餐饮经营区域调整成为就餐等待区,把食客安排至店内就餐,避免店外经营火锅气味扰民情况发生。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餐饮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并不定时进行抽查,督促餐饮单位依法依规文明经营,进一步减少餐饮经营给周边居民带来扰民行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09月09日16:30分已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回复,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