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杨先生: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接件后转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昆明市交警二大队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实:水乡路与金色大道存在信号灯被树木遮挡。已督促养护单位于2026年1月13日对水乡路与金色大道路段行道树进行修剪,同时要求养护单位不定期对该位置行道树进行检查,发现有遮挡信号灯问题,即行修剪。
盘龙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1月13日14时24分通过电话回复您,您表示满意。
经昆明市交警二大队核实:金色大道与水乡路交叉口为东向西方向双向直行三车道路口,南向北方向只可行人通行,信号灯设置在路口两侧。因早期道路建设时配套安装的信号灯设置在道路侧面(不在路中心),机动车停车线距离信号灯较近,导致直行车辆视线不佳。针对此情况,大队将积极上报,待实地调研后,根据道路实际情况优化信号灯设置,全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若您还有后续疑问,可前往昆明市交警二大队(董家湾路234号)或通过电话进行咨询,电话:0871-63311440,届时会有相关工作人员对您进行详细解答。
昆明市交警二大队工作人员于2026年1月12日12时37分通过电话回复您,您表示已知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