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审议《盘龙区创建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戴惠明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提升盘龙区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基层治理、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的必然要求。盘龙有扎实的法治根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要增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信心决心,奋力推动法治盘龙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统筹整合成员单位和各方资源力量,全力以赴完成创建任务。要对标创建标准要求,抓细抓实指标填报、满意度测评、实地评估等各阶段重点工作,对照指标体系,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针对创建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构建科学完善、务实管用的长效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要及时提炼总结成效亮点,把长板拉长、把品牌擦亮,广泛宣传发动,推动政企互动共创、社会参与共治,营造共建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齐心协力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为建设“幸福盘龙”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