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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润青春 静护花开 盘龙法院团总支助力守护“我们的小孩”
[作者:盘龙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8-19 09:19来源: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少年是初升的阳光,是社会的希望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两部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司法机关等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其中,如何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行动起来,以法之力守护少年

2021年7月底至8月上旬,依托区委宣传部、共青团盘龙区委员会开展的“我们的小孩”爱心暑托班项目,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团总支书记杨律、副书记字树根、支委樊蓉作为志愿者,分别前往金星社区、明通巷社区、西林社区为参加盘龙区暑期托管班的小朋友们讲授预防校园欺凌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志愿者服务。

    保护为重,预防为先,让法治浸润青春

三位盘龙法院志愿者分别从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义务、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刑法中危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等不同角度出发,结合真实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盘龙区暑期托管班的小朋友详细介绍了校园欺凌可能存在的形式、如何正确地向校园欺凌说“不”,以及预防成为受害者的同时也要杜绝成为施暴者。

   盘龙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打造“少年模法师”——模拟法庭进校园等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切实为青少年办实事,努力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守护“少年的你”贡献法院力量。守护“我们的小孩”,让法治观念根植于孩子们的心间;让他们的青春如向日葵般,向着阳光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