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 “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规划框架
一、前言
随着21世纪的到来,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建设现代新盘龙的可靠基础,是盘龙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十五”期间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坚持既要抓紧又要抓好的指导方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合理制定我区“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是构筑盘龙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与发展战略规划,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开展人口发展领域从战略、全局和宏观的高度,运用系统、科学的分析方法,判断未来一定时期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变动趋势,揭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多个相关变量的互动关系及变化规律,提出符合盘龙区情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人口发展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状况
“十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区计生系统的艰苦努力,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成效显著,每年都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和市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自2000年以来均保持在全市14个县市区前三甲,2004年荣获全市第一。人口出生率由2000年的6.30‰下降到2004年的3.55‰,下降了2.7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由2000年的3.05‰下降到2004年的0.68‰,下降了2.37个千分点,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计划生育率始终保持99.89%以上。
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三个提高”,即从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提高到全面落实人口政策,既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又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以行政管理为主提高到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寓管理于宣传、服务之中;从以多种社会制约手段为主提高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和利益导向相结合。实践表明,盘龙区已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提高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水平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新路子,整体工作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拓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职能
十五期间,我区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整体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区、街道、乡党委政府的领导职能,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二是始终推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和“黄牌警告制度”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每年坚持与各街道办事处、乡及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房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治办等部门签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三是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综合治理和协调作用;四是巩固基层基础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二)严格执法,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管理水平
依法行政始终贯穿十五期间计划生育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走出了一条盘龙特色的依法行政路子。在服务态度上杜绝官僚主义作风;在行政效率上做到“告知承诺”,遵守法定时限;在工作方法上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防止简单化;紧密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把落实好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奖励政策落实好、服务好、让群众及时得到实惠;把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
(三) 提高认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我区十五期间区、街道、乡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职能机构基本编制到位,区局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流动人口管理科,宣传教育与科技药具管理科,设区计划生育服务站1个;街道办事处、乡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计生专干不少于2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配备计生宣传员1名;居民小组、村民小组、股份合作联社、股份合作社配备计生服务员1名 。
(四)适应发展,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随着现代高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省、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已初见成效,10个街道办事处、乡计生办已全部配备了微机、打印机、传真机,安装了计划生育办证通软件并全部启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三、当前人口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十一五”期间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主要表现为:
1、划入的山区农业人口中,一部分群众由于居住的地理环境和思想观念的影响,其生育行为与现行生育政策及奖励政策的规定还存在着一定差距。
2、20―29岁妇女占育龄妇女比重较大,生育潜力很大,随着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出生的独生子女陆续进入生育年龄,按现行生育政策的规定,我区妇女的政策内二孩生育水平将有所回升,某些年度可能将出现明显的生育反弹。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过程中,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流动人口的急剧增加,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难度还很大,下岗职工、旧城改造拆迁等人口变动的数量和范围不断扩大,使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难度加大。再婚夫妇和未婚怀孕人数增加,生殖保健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4、现行的计划生育管理及考核模式,在过去人口较稳定的时期行之有效,并使人口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但随着人口大流动,空挂户日益增加,且分散在各小区,部分小区尚未纳入计划生育管理,而户口地又无法管理,以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难于堵住超生的漏洞。
5、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方法、服务质量以及计生队伍自身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同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四、“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二十字方针”的要求,把人口问题作为新盘龙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在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加强人口综合调控,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和改善人口结构,为新盘龙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发展思路
今后五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应对和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新盘龙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十一五”期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继续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以人性化的管理创新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新台阶,使之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重点抓好农村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属地管理工作职责,切实在街道办事处、乡一级配备一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管理人员,并且做到资金保障到位;实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逐步提高农业人口一孩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大力提倡优生优育,降低可以预防的、高发的婴儿出生缺陷的发生,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构建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体系,有效防治艾滋病。着力于宣传教育,在全区城、乡形成社会主义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同时,建成覆盖全区社区、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微机网络和流动人口信息库。计划生育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出生率预期控制在5.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预期控制在3.5‰以内,到“十一五”期末人口总数控制在42万人以内。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和落实以下方针:
──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
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高度重视科技和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国民素质,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
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严格控制违法生育行为,杜绝超生。
──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
实行行政管理、利益导向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以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为立足点,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在抓好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流动人口中。进一步落实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宣教工作,推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发展。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
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有机结起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
五、“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目标
(一)人口控制目标。全区2005年总人口为368290人,出生率为5.10‰,死亡率为3.23‰,自然增长率为1.87‰,计划生育率为100%。2005年人口增长率为2.53%,按此预算,到2010年底,我区总人口将达到417297人。计划生育率在今后五年间,每年将控制在97%以上。
(二)管理目标。逐步建立调控有力、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十一五期间,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主要实行“两个转变”和“一个强化”。一是实行“区负责、街道、乡为主、社区、村协助”向“区指导、街道乡负责、村为主”转变,加大“社区、村为主”管理力度,实行以社区、村为单位自主管理、自主负责,真正实行居村民自治;二是实行行政管理向利益导向转变。推行利益导向,贯彻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变行政制约为主为奖励为主,奖励农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引导他们走向少生快富之路。三是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寓管理于服务,让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融入盘龙,从而更好地参与新盘龙的建设。通过实行“两个转变”和“一个强化”,使盘龙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一个一新台阶。
(三)宣传目标。深化宣传教育,与国家、省、市同步,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引向深入,在继续巩固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形成的同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
(四)服务目标。以人为本,服务广大育龄群众,主要推行以“三大工程”为主体的优质服务,特别是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通过优质服务、政策宣传、社区、村、公共单位响应、计生干部指导、群众自愿的原则,确保辖区内90%以上的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在新婚育龄夫妇中倡导“TORCH优生检测”,力争做到“凡生必检”,使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做好安全套摆(发)放工程,力争2010年末在全区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娱乐服务行业安全套摆放达到100%;围绕计生协会“生产、生活、生育”服务的原则,继续给城市及农村独生子女贫困户家庭给予一定的帮扶。
六、“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控制人口数量的措施
1、实施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
工作要求:“十一五”期间的人口发展工作思路中人口控制数量能否实现,关键在于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加速农村育龄群众生育观的转变,让实行二孩生育政策的农业人口(双龙、松华)自愿放弃生育二孩,从而逐年提高农业人口一孩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到2010年争取实现50%的实行二孩生育政策的农业人口家庭自愿放弃生育二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生育二孩的给予安排生育二孩。区、街道、乡、社区、村、公共单位、村民小组、居民小组严格执行二孩行政审批制度,层层把关、依法行政,确保二孩生育无错审批。
3、严格控制违法多生育
工作要求:“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加大控制违法多生育的管理力度,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利用每年元旦、春节的“三下乡”活动时机及各种节假日,在农民群众中开展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奖优免补”政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继续通过法律、行政、经济制约、利益导向等综合措施,在未来五年中全区每年违法多生育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9%以上。
(二)实现管理目标的措施
1、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设
工作要求: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提高计划生育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每年举办2次以上的全区街道、乡、社区、村计划生育专干业务培训班,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公正廉洁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
2、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工作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和制度。
一是认真总结 2004年――2005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和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工作经验,继续加强对奖励扶助制度和“奖优免补”的宣传,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资格认定制度,积极探索并建立出一套适合盘龙工作实际的“奖优免补”工作方案,此方案要含盖“奖优免补”资料上报时间、资料收集、出具证明、资格认定程序等一系列内容。通过详实的工作方案以确保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透明、准确、公平、公正,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奖对象按时得到奖励,使奖扶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不断加强和深化帮扶计生贫困户工作,实现由人口计生部门帮扶为主转向组织协调社会共同帮扶为主,整合已经在计划生育“三结合”、扶贫开发与计生相结合、“幸福工程”、“关爱女孩行动”等项目和活动中实行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形成统一规范的利益导向和政策推动运作体系,确保更多的计生贫困户得到应有的扶助。让农村双女户家庭政治上感到光荣、生活上有关照、家庭致富上有率先发展。
3、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工作要求:“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国家、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规定,通过建立流入地和流出地人口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提高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为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有效性,达到大幅度降低流动人口违法多生育的目的。在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实现流动人口属地管理,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从而达到大幅度降低流动人口违法多生育的目的。
认真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为完成盘龙区作为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试点区工作,在巩固原有的流动人口试点社区、村的基础上,2006年将在全区的10个街道办事处、乡确立1――2个流动人口试点社区或试点村,通过试点社区、试点村的示范作用以带动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试点社区、村要切实担负好作为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职责。流出地应做好人员流出前的政策教育、协议签订、出具婚育证明等工作。流入地要抓好房屋出租户的管理,认真把好办证、租房、用工等三个环节,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力争2年之内在全区社区、村全面安装“加密狗”,实现上网,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交换平台,充分利用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信息沟通,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抓紧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健全和巩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
工作要求:在工作思路上,要以综合治理为核心,坚持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在工作方法上,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要采取行政、教育、法律、经济等多项措施并举,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公安、工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综治、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5、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网络建设和基础工作
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工作重心下移。在把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委的基础上,进一步下移到村民小组和育龄妇女小组,落实到户到人。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投入,为每一个社区、村设立的计生宣传室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宣教设备,从而更好地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有力地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三)实现宣传目标的措施
1、精心组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工作要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是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也是大众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良好社会风尚,各种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是其重要载体,人民群众的广泛积极参与更是关键所在。在未来的五年中,我区坚持每2年表彰一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个人、集体和文明幸福家庭,同时要结合盘龙江艺术节开展好两年一次的计划生育文艺调演,保证每年7月11日“世界人口日”、
2、把“关爱女孩行动”引向深入
工作要求:人口出生性别比攀升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社会问题,在我省的局部地区人口出生性别比已严重高于正常值,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盘龙区在十一五期间将会把“关爱女孩行动”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把“关爱女孩行动”作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延伸和拓展,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一是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B超、染色体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的人工终止妊娠;二是严厉打击溺、弃婴特别是溺、弃女婴对象;三是开展贫困母亲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对已孕妇女的全程服务制度和婴儿出生、死亡登记制度,保证母子安全健康;四是以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为载体,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在群众中树男女平等的生育观,营造全社会关心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五是召开全区关爱女孩行动座谈会,动员和组织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形成大宣传、大联合的氛围,落实全省实施的“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项工程,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实现服务目标的措施
1、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工作要求:围绕生育、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积极推广“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和“知情选择节育措施”等三大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关键在孕前和孕期,防止出生缺陷发生的重要环节和治本之方是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网络和队伍优势。区计生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四功能”作用,一是坚持区分对象定期开展新婚培训、孕期培训和育儿期培训等,为育龄人群开展好孕前检查,让育龄群众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二是坚持每年2次为山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免费查孕查环和妇科普查。将“优质服务月”活动与经常性服务工作相结合,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安全的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确保育龄夫妇生殖健康服务率和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率均达 80%以上。三是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大力提高技术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2、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
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新盘龙的发展需要。区计生服务站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重要阵地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技术保证基地,要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保证完成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避孕药具发放等工作,为广大农民、无业居民和流动人口实行免费服务。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意见》和省市的规定:区计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00―
3、全面实现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
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的通知》,按照昆明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与盘龙区计划生育局签订的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做好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由区计生局牵头多部门配合,在区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1)区计生局每年组织一次计划生育系统有关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全员培训工作;利用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跑遍大街小巷、村村寨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尤其是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知识教育活动,逐步扩大宣传范围,使宣传工作逐步深入人心。(2)建立和完善安全套发放、营销网络,设立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套的营销,落实好推广使用安全套及设置发售设施的组织、协调、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确保安全套及发售设施的质优价廉。(3)通过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和推广使用安全套使辖区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100%的酒店旅馆业、娱乐服务场所和医疗机构摆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减少和控制艾滋病对人类的威胁。(4)计划生育部门、卫生部门和药监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及保健用品市场管理,严禁国家免费发放安全套上市销售,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生殖健康产业。
4、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有新发展
工作要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切实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政府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人民群众知晓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参与为重要途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和落脚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评比表彰活动;向群众传播优生优育知识,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向青少年传播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坚持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以服务为重点,将凝聚力融于服务之中。
进一步狠抓“三项建设”,一是在2006年抓好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开展好基层合格协会的创先争优评选活动,主要是继续推进基层建立计生协会工作,及时督促进行常务理事人员变更和加强对基层协会组织的网络建设的落实,以对区环卫清扫员新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为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工作。确保到2010年每个办事处都有一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机构。二是抓好基础工作建设:用2年时间夯实好基础,健全完善全区基层协会的基础资料质量,使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档案资料的变更更加及时,各种计划生育协会信息更加准确,统计台账更加清楚。三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协会工作,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协会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解决计生协队伍工作方法上普遍存在着在“三会三不会”:会管常住的、不会管流动的;会管政策外的、不会管政策内的;会搞行政管理,不会搞技术服务。提高各级领导对协会工作的认识,增强业务能力,深化协会活动,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到2010年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知晓率达85%以上,为做好协会发展创新工作奠定好基础。
(六)实现各项目标的经费保障措施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事业,所以要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特别是社会抚养费纳入预算管理后,区财政需相应增加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并逐年提高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使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其主要投入项目:
(1)农业人口和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专项经费)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按比例奖励费和教育“三免费”(专项经费)
(3)农业人口和无业居民已婚妇女一年两次查孕查环费(专项经费)
(4)农业人口和无业居民已婚妇女两年一次妇科全套检查费(专项经费)
(5)农业人口和无业居民结扎、放环费(专项经费)
(6)农业人口和无业居民采取人流引产补救措施费(专项经费)
(7)计划生育宣传费(专项经费)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费用(专项经费)(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9)其它计划生育工作业务经费
(10)“奖优免补”工作经费
(11)计生服务站建设经费,优质服务经费
(12)计生协会经费
(13)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项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