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1〕74号)要求,我局于2011年3月中旬—5月上旬对全区各执收单位2010年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了年审。现将我区201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年审情况
按照“谁发证、谁年审”的原则,我局对持有我局核发的《云南省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实施行政事业收费的63家单位进行了年审。
年审严格按照自审自查、审验、复审、评审的程序进行,局价格监测管理科在各执收单位自审自查的基础上,对各执收单位的年审材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票据、资金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复审,根据审验情况下达了《年审结论书》。并对收费金额较大、增长较快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水务局、昆明市第十中学等单位进行了重点年审。经审验,58家单位年审合格,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44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4家;因执收单位职能调整、性质变化和收费许可证发放范围政策调整等原因,注销5家单位的《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分别是昆明重工学校、松华乡小河幼儿园、盘龙区联盟忠明社区卫生院、盘龙区联盟金康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昆明惠康医院有限公司。取消2项收费项目,具体为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的税证工本费。年审中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年审合格率为100%。
二、 年审中发现的问题
在年审中,我区未发现有违规收费的行为,各执收单位均能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总体情况良好。但也还存在着部分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主要是部分收费单位收费管理人员填写的《云南省收费年度审验自审自查情况申报表》不够规范、全面,给后期数据录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各执收单位年审工作的指导,增强收费人员依法收费的自觉性,促进收费工作和年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是对收费公示制度长抓不懈。继续加强对收费单位的日常监管,确保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牌及时变更,该取消的取消,该降低的降低,增强收费透明度。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社区宣传公示栏、媒体、网络、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是密切关注国家、省、市物价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做好收费管理政策的上传下达,凡是未列入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的一律不予上证。
通过开展201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严格审验的要求,认真履行价格主管部门职责,全面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盘龙经济社会实现科学跨越新发展提供保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