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说明和附件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昆明市盘龙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北京路2198号1-101,邮编:650205,电话:0871-3120973,电子邮箱:kmsplqkjj@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部署安排,2011年盘龙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1年在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全区各部门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保障经费,稳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协调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区各部门根据《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暨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管理办法》、《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机制
1.健全工作制度。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根据《条例》的要求,我区先后制定了《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暨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管理办法》、《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试行)》、《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制度(试行)》和《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类别、形式、程序、实现和考核监督等内容,同时细化了政府信息发布计划、发布形式、发布活动组织与管理以及网站信息保障、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为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制度保障。
2.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主管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街道、各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3.加强督促检查。以监测检查促工作开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府部门网站的监测评估和评测,深入查找分析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认真落实整改。2011年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限期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众信息网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把包括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的更新维护、整合网络资源优化网站栏目、完善 “在线服务”信息内容、加强公众参与渠道信息反馈等内容的整改工作列入了专项督办,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
4.量化考核评议。在不断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监测检查的基础上,强化督促考核。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暨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管理维护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考核目标对象、量化了考核数量指标、细化了考核评分办法,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强化保密审查。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日起,我区即建立了《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部门严格按照《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遵行“先审查、后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安全保证和保密审查工作,明确审查的程序,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即:工作人员将政府信息填报初核后,部门保密审查员(定密员)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初审,最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复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和保密自检自查,对各单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责令单位制定措施、限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按照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原则,在“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编制并发布了《盘龙区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向全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梳理并编制目录,在公开目录栏目下予以公布。在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首页公布了包括政府组成、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执法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其他重大事项等11类区级政府信息计273条。
区属10个街道办事处、2个托管街道办事处及44个政府职能部门在网站对应子栏目中公布了包括法律依据、机构职能、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业务及服务、动态信息等项的各类政府信息4128条。全区各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更新和发布各类信息1088条。2011年共发布和更新各类政府信息合计5489条。
(二)主动公开形式
多途径、多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统一平台和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盘龙网讯等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盘龙区政务公众网站主页醒目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链接图标,采用链接的方式使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与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相整合,多形式、多角度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在区档案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全年共有36人次查阅了40条政府公开信息;在区图书馆建立电子阅览室,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上网电脑,共有15092人次查阅浏览了政府信息;四是依托“信息岛”,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各便民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及辖区内商场、宾馆等各公共区域设置“信息岛”设备,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和公开发布;五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播放各类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六是各街道、镇,各部委办局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专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文本(包括电子文本),明确了受理申请的方式、程序、范围及答复的途径和时限,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机制。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当面申请等各类方式,区属各单位、部门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2011年,共接到96128转接电话3789个,成功转接并处理3595个,平均转接成功率96.61%;网络查询问题受理74个事项,限时结办60个,网络查询限时办结率为81.08%。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1年财政安排经费364万元专项用于盘龙区园博园信息化系统、区电子政务网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众信息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其中约有16万元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各部门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我区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机制,明确了区监察局、区法制办等部门负责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并在网站公开受理部门、受理途径,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年内各部门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信息更新不及时,联系邮箱不畅。公开指南未提供超链接关联信息原文。
2.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受理和限时办结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通过专项督办督查,在限期内整改。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网络查询事项的有效办结,并尽快采集梳理公众普遍问及并可公开的信息,及时添加到查询数据库,以方便公众查询。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