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发布时间:2015-07-16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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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于施行。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做到各项行政工作依法依规,盘龙区环保局对每一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决定都必须经过局行政处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该项制度早在2005年就已制定并执行至今。新环保法出台后,我局对该项制度再次进行了完善和规范。讨论会上,每位小组成员都必须负责、慎重、公允、明确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经过集体讨论甚至辩论,最终做出处罚决定,最大限度确保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准确,自由裁量适中,处理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有时,小组成员之间还会因各自职能立场不同而产生争执,而这恰恰是行政处罚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体现。
下一步,我局将多渠道继续向辖区企事业单位宣传新环保法,从环保战线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和谐社会氛围,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盘龙区 发布人: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