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区财政局对区道桥处决算批复
发布时间:2015-11-05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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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
根据《盘龙区区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2014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318,595.26 元,本年收入 25,379,227.79元,本年支出 25,435,973.79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1,849.26 元。
二、你单位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元,本年收入 元,本年支出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元。
三、你单位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转和结余 元,本年收入 元,本年支出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元。
四、请主管部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盘龙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见附件)对所属各预算单位进行批复,并将决算批复报区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备案。批复时,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
五、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发现原上报数据因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有误,或因审计事项确需对已报送并批复的决算数据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调整次年的账务,并在决算中将调整数据所依据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以及调整单位、科目、金额和调整原因作出具体说明。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盘龙区 发布人:职能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