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审批管理,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改制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核准及备案,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本级),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局长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局长兼任,设副局长1名(副科级),所需人员编制在区财政局机关内部调剂使用。实有人员编制 0人,离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无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的编报。
二、 本级预算及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无下级单位,所以不存在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三、 “三公”经费
因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本级),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局长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局长兼任,设副局长1名(副科级),所需人员编制在区财政局机关内部调剂使用,实有人员编制 0人,离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所以无三公经费,不存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