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16年 “三公”经费公开与部门预算的情况报告
关于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16年 “三公”经费公开与部门预算的情况报告
按照中央、省、市建立健全预算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的要求,为做好我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公布如下:
一、 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概述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更新旧城改建及公益性项目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市更新旧城改建工作;组织编制城市更新旧城改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做好城市更新旧城改建项目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相关街道办事处、部门及一级开发主体开展城市更新旧城改建及公益性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负责依据相关程序委托实施单位具体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建立完善城市更新旧城改建配套规定、办法,上报区政府审定;负责指导、协调一级开发主体及社会投资人编制城市更新旧城改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会同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初审城市更新改造征收范围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定;负责指导一级开发主体、相关街道办事处拟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依据相关政策下达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承担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重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总结、宣传、推广城市更新旧城改建工作经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人员情况: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旧城改造和拆迁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政办通[2010]130号)。设立了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项目计划科、项目执行科、宣传教育科、人事财务科、征收安置科);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退休3人(参公管);抽调4人;
三、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及测算说明
1、 2016年预算总收入16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1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2、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8.61万元。
(1)基本支出138.61万元,按照2016年元月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测算核定,占总支出的85%;商品和服务支出18.74万元(含公务用车定额包干经费4.8万元);
(2)项目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15%,为城中村及旧城改造专项工作经费的办公支出。
四、 “三公”经费收支预算公开
1、 2016年公务出国经费收支为零。
2、 2016年公务用车定额包干经费收支为4.8万元(按在职在编人员10人核定,不含1名工勤人员)
3、 2016年公务接待经费收支为3万元、会议费2万元。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二0一六年三月
附件:1.关于下达盘龙区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定稿)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