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2016年 “三公”经费公开与部门预算的情况报告
关于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公开与部门预算的情况报告
按照中央、省、市建立健全预算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的要求,为做好我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公布如下:
一、 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概述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更新旧城改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对城市更新旧城改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改建项目初步方案;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城市更新旧城改建项目范围进行房调、地调、民调、项目资金测算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组织房屋征收与补偿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等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就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补偿协议,对被征收房屋拆除等工作;负责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对资金进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置房及公建配套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业务培训工作;负责项目信息查询系统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完成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人员情况: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盘机编复〔2011〕6号)文件,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于2011年4月15日正式成立,核定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局下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际在岗在职8人,合同招聘15人,城中村项目临时招聘8人,实际在岗人员31人。
三、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及测算说明
1、 2016年预算总收入115.88万元(含:基本支出105.38万元,项目支出10.5万元)
2、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88万元。
(1)基本支出105.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88万元(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照2016年元月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测算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13.38万元(含公务用车定额包干经费3.84万元);
(2)项目支出10.5万元(含城中村及旧城改造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 业务接待费0.5万元)。
四、 “三公”经费收支预算公开
1、 2016年公务出国经费收支为零.
2、 2016年公务用车定额包干经费收支3.84万元(按在职在编人员8人核定.
3、 2016年公务接待经费收支0.5万元。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三月
附件:1.关于下达(更新服务中心)盘龙区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定稿)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