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财政局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含:《关于盘龙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三公经费公开说明》、《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含三公经费)表格》)
关于盘龙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盘龙区财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政办通[2010]121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
2.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决算;管理区属行政机关和区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管理全区非税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配合驻区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分析政府性债务状况,拟订年度政府借、还款规模和计划,提出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建议和措施。
4.下达街道协税护税工作任务,合理划分财力;指导和监督财政所工作。
5.安排、管理和监督全区公共支出;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建立公共财政运行机制;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划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费、事业费、专项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真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6.负责辖区范围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履行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职责;负责管理区本级财政支农资金。
7.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代理记帐机构审批及管理;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负责和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绩效目标审核,实施绩效跟踪,组织绩效评价,提出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应用的政策建议,参与建立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及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8.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审批管理;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理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参与拟订国有及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9.负责全区财源建设工作;负责省、市专项、转贷借款和区本级财政周转金催缴管理;负责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和监督。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11.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区级部门的财务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12.加强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财源税源培植,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力度;创新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保证资金运行规范安全的职责。
13.承担国有企业改革审批管理职能,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改制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职责。
14.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涉及财政、税收、财务方面的其他事项。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区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管理创新为抓手,千方百计挖掘财政增收潜力、持之以恒优化支出结构、坚定不移推动财政改革发展。
1.坚持抓收入促增收
加强税收动态关联分析,健全财政持续增收工作机制,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和考核监督办法。丰富财政收入监控措施,抓好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情况分析。加大财政资金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引导力度,大力推动“北部山水新城”建设,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优化提升,加快经济方式转变。并积极争取上级对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资金,吸引更多的企业落户盘龙。进一步强化协税护税工作意识,坚持协税护税工作通报及督办机制,鼓励进位争先,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建立并落实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目标责任制,尽最大努力争取上级对我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完善非税收入计划管理机制,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调动执收部门征收的积极性;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切实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监管。
2.坚持稳增长调结构
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增加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创新财政扶持企业发展方式,建立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的联动机制,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投入机制、放大政策效应,通过财政贴息、投资参股和风险投资等形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导向效应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持效应。
3.坚持增投入保民生
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一折通”动态管理工作,提升服务功能,加强对农民补贴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落实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支出。支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探索财政支农资金结果为导向的分配办法,有效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杠杆效应、导向效应和放大效应。注重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形成支农合力,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推进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加快整村(乡)推进步伐。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发展。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配合我区医改领导小组积极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具体推进和措施,把医疗改革资金落实到位。
4.坚持推改革建制度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不断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加大结余资金管理力度,完善结余资金管理程序,逐步减少结余资金规模;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国库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继续扩大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专户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继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有效防范财政支付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行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提升预算单位绩效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和执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采购资金效益。
5.坚持强基础促两化
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加强财政预算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完善涵盖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及财政管理业务基本信息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并完善项目论证评审、遴选排序机制;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强化基本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干部和全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强化依法管理、遵纪守法的意识,对全区18%无证在岗财务人员加大整改力度。
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完善OA办公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在财政资金监控、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功能。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加强对债务资金计划、举借、使用和还款的全过程监管,积极筹措偿债资金,确保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评价结果应用实现实质性突破。实现所有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单位,增强支出责任;实现绩效报告及评价结果在本部门范围内的全面公开;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重点评价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实现绩效问责。
6.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践行群众路线;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组织好全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各项目标工作任务进行立项督办;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推进“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
三、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盘龙区财政局总收入121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0.93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79万元,项目支出723.67万元。
附件10:
盘龙区财政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盘龙区财政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盘龙区财政局暂无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盘龙区财政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财政相关接待业务产生的费用。因厉行节约,故接待经费比2014年减少4.2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盘龙区财政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89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局日常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含三公经费)
附件10:三公经费公开说明20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