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财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含:《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公开说明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4年)表格》)
关于盘龙区财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决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盘龙区财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政办通[2010]121号)执行。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
2.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决算;管理区属行政机关和区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管理全区非税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配合驻区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分析政府性债务状况,拟订年度政府借、还款规模和计划,提出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建议和措施。
4.下达街道协税护税工作任务,合理划分财力;指导和监督财政所工作。
5.安排、管理和监督全区公共支出;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建立公共财政运行机制;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划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费、事业费、专项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真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6.负责辖区范围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履行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职责;负责管理区本级财政支农资金。
7.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代理记帐机构审批及管理;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负责和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绩效目标审核,实施绩效跟踪,组织绩效评价,提出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应用的政策建议,参与建立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及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8.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审批管理;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理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参与拟订国有及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9.负责全区财源建设工作;负责省、市专项、转贷借款和区本级财政周转金催缴管理;负责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和监督。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11.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区级部门的财务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12.加强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财源税源培植,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力度;创新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保证资金运行规范安全的职责。
13.承担国有企业改革审批管理职能,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改制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职责。
14.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涉及财政、税收、财务方面的其他事项。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4年盘龙区财政局总收入183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11.42万元,其他收入2.3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24.7万元。
2014年盘龙区财政局总支出1838.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77.67万元,年末结余结转660.8万元。
附件10:
盘龙区财政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盘龙区财政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盘龙区财政局无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盘龙区财政局发生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接待300余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财政相关接待业务产生的费用。同比减少4.2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盘龙区财政局发生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89万元,无公务用车,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局日常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4年)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