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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605-241935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5-26 11:51
名 称: 十三五”时期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主要目标及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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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主要目标及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6-05-2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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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的主要目标是:紧紧围绕市、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产业结构布局,一是到2020年,全面完成2015年前已开工建设未回迁安置的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已启动征迁的项目完成征地拆迁;努力实现项目配套设施建成移交,促进项目商业开发有序推进,实现土地交储供应2300亩。二是对项目规划方案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批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按照城市更新改造启动条件和程序,成熟一个,启动一个。三是对项目规划方案未通过市规委会审批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做深做细“三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基础工作,审慎有序推进。四是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以购代建异地安置、被拆迁村居民管理保障和流动人口居住新模式。

十三五”时期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的工作思路是:“十三五”期间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着眼科学统筹、依法推进,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立足区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和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重点处理好城市更新改造速度与效率、全局与局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按照“科学统筹,回迁优先,依法推进,突出重点,消化存量,配套到位”的工作思路,有计划,有重点,分类别,分时限,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高我区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和宜居性。

(一)科学统筹,规划引领。依据盘龙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未完成规划编制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更新改造的引领作用,综合考虑项目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关系的延续性,充分尊重群众改造意愿,做深做细做实“三调”基础工作,按照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改造类型确定城市更新改造范围、改造方式和功能定位,科学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实现成片区规划统筹研究,成片区审批实施。

(二)分清类别,突出重点。按照我区“两心两轴三次三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重点推进中央商务中心、联盟总部经济次中心、金辰商务经济次中心、东华时尚经济次中心、北部山水新区范围内已启动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依据城市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审慎有序推进世博新区旅游产业中心、都市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是突出推进中央商务中心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采取货币安置、以购代建、回迁安置等方式,抓紧完成苏家村东站新村、东庄前村、唐家营B地块、粟树头村、原昆纺片区及省机械行业协会旧城改建等项目后续签约、回迁安置房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加速形成以中高端城市消费、休闲、娱乐、金融、办公为一体的中央商务区,打造都市经济核心区。二是加速推进联盟总部经济、金辰商务经济、东华时尚经济次中心区域内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抓紧完成周家营石闸村、新草房村、蒋家营村、马家营村、羊肠小村、任旗营金汁河以西片区、波罗村、清泉村、东华北区等项目后续签约、回迁安置房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加紧形成以现代商贸业、现代服务业和餐饮娱乐业等楼宇经济,打造都市经济次中心。三是加紧推进北部山水新区内已启动城市更新项目。采取“分期实施、整体推进”的方式,着力抓好宝云片区(瓦窑村、棕皮营村、司家营村、麦地村)、中坝片区(张家寺村、雨树村、郑家村、中坝村)、上坝片区(上坝村、竹园村、回龙村)、大波村、龙头村、清水河村等项目的后续签约、回迁安置房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解决村居民尽早回迁安置,改善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打造集居住、文化、商业、总部经济、休闲旅游、康体娱乐于一体的昆明主城北部山水新区。四是积极推进世博新区旅游产业中心范围内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抓住国家发改委把世博新区列为云南四个旅游发展和改革综合试点契机,以世博园、世博车市为载体,充分利用优质的旅游资源,做深做细“三调”特别是民意调查工作,加强企业融资和资金监管,按照城市更新改造启动条件,积极推进启动云山村、白龙寺村项目征地拆迁、回迁安置房及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形象。五是持续推进都市产业园区范围内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以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工业总部经济、珠宝玉石科研加工贸易为载体,充分利用都市产业园区资源,做深做细“三调”特别是民意调查工作,加强企业融资和资金监管,按照城市更新改造启动条件,持续推进茨坝村、花渔沟村、蒜村、昆机集团片区项目征地拆迁、回迁安置房及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都市产业园区形象。六是有序推进东白沙河片区范围内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利用昆明长水机场进入昆明市区“咽喉”区位优势、便捷的交通条件,以“花之城”、虹桥车市为载体,做深做细“三调”特别是民意调查工作,加强企业融资和资金监管,按照城市更新改造启动条件,有序推进虹桥村、龙池村项目征地拆迁、回迁安置房及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三)完善配套,关注民生。始终坚持民生为先,回迁为大,以村(居)民尽早得到安置为城市更新改造第一要务,优先启动村(居)民安置房建设对回迁安置房在建工程项目,按照施工计划,加强质量监管,保证建设进度,争取尽快验收,尽快交付使用,确保回迁村尽早搬入新居优先启动道路和绿化基础设施,优先启动学校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城市更新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相关文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验收和移交,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

(四)结合实际,依法推进。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牢牢把握城市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征地拆迁、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挂牌交易、资金监管等环节,坚持依法遵规履程,依法征迁、文明征迁、和谐征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依法推进。严格进入退出机制,由土地一级开发主体按程序选定社会投资人,对因社会投资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停滞的,按程序通知社会投资人退出。改造范围内被拆迁户在征地和拆迁公告法定期限内对征收补偿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签订补偿协议又不搬迁的,由征迁主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