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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610-01122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0-19 10:03
名 称: 茨坝街道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
文号: 关键字: 茨坝 街道 年度 决算 批复

茨坝街道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

发布时间:2016-10-1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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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茨坝街道办事处:

根据新《预算法》、《盘龙区区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盘财〔2011〕45号)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元,本年收入20105716.7元,本年支出20105716.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元。

二、你单位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元,本年收入   元,本年支出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元。

三、你单位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转和结余 元,本年收入 元,本年支出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元。

四、请主管部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据盘龙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见附件)对所属各预算单位进行批复,并将决算批复报区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备案。批复时,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

五、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发现原上报数据因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有误,或因审计事项确需对已报送并批复的决算数据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调整次年的账务,并在决算中将调整数据所依据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以及调整单位、科目、金额和调整原因作出具体说明。

发布人:茨坝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