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决策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区理论教育、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
2.负责把握和引导全区的宣传舆论,管理区新闻宣传中心,对其政治方向、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方案、人事管理等方面实施领导;负责全区的对外宣传工作。
3.指导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全区党员教育、国防教育和职工群众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社会环境宣传。
4.负责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新闻专业人员、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管理社会科学类的群团组及科学方面的学术活动。
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区文化、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区属各学校政治理论课和德育教育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对文化事业的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6.完成省、市委宣传部和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58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0.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2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07万元,占总支出的9%;项目支出2068.13万元,占总支出的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宣传部机关的日常支出194.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8.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15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部门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30人,接待费开支0.83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3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接待产生的费用。
五、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