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总体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负责人防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三)按照区政府分工要求,负责编报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指导工作;指导辖区城市规划区域内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作。
(四)负责权限范围内辖区建筑业行业及市场、房地产业、物业服务行业、房地产经纪的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拟定辖区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辖区直管公房租赁管理工作;指导参与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及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农村宜居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和落实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属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负责组织或协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鉴定工作。
(八)负责辖区建设事业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及推广工作;负责墙体改革、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负责辖区瓶装液化燃气供应站(点)许可证行政审批管理。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工勤人员4人。事业编制55人。实有人数行政30人,含5名工勤人员。事业23人。离休2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3辆。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廉租住房管理处
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盘龙区防震减灾局
三、 决算情况说明
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决算总收入1535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52.91万元,决算总支出1833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64万元,项目支出17450.8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3.25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0.8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455.6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24.1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无公务接待费



